发布日期:2023-10-25 16:57 来源:
根据《东胜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人才强区20条”)中《东胜区人才安居保障举措实施细则》,经个人申报,主管部门推荐,资格审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认定韩文彪等46人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将拟认定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办公室设在东胜区委组织部人才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受理电话:0477—8381186
特此公告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