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7 10:58 来源: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3月2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莉传达了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王馨敏及巡察组全体人员,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党校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李莉指出,巡察监督是外部推力与内生动力有机结合的过程,需要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同题共答、形成合力。巡察组将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李莉强调,党校要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把拥护“两个确立”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为党员干部如实反映问题作出表率。要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此次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曹云鹤表示,巡察是对党校的全面“政治体检”,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诚恳接受监督、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严格按要求提供资料、反馈问题,严守纪律,保障巡察顺利推进。巡察结束后,对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且长期坚持,妥善处理巡察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15047596264,每天受理时间为8:30至17:30;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A166号信箱;电子邮箱:dsqwdsxcz2025@126.com;巡察组接访地点:廉政教育中心314室。同时,在党校办公楼大门口东侧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6月3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